案子已经等法院判决了,是否还需要侦查的问题,分析一下:
案子已经等待法院判决了,就说明案子已经提起公诉了,到法院审理阶段,也开过庭了。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对在法庭审理阶段的案件,公诉机关认为有新的证据可以提供,或者需要补充调取新的证据,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期限为一个月。
虽然案件已经开过庭了,但刑诉法并没有针对开过庭的案件作出规定,就是把开过庭的案件纳入到法院审理阶段了,这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所以,如果公诉机关认为第一次庭审上有需要继续解决的争议问题,而需要调取新的证据,公诉机关就会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的申请,法院会依法作出同意延期审理的意见。
公诉机关对延期审理的案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也可以要求侦查机关提交新的证据,由侦查机关进行调查,调查期限由公诉机关确定。因为延期审理的期限为一个月,所以侦查机关一般提供新的证据时限也不会超过一个月。一个月期满后,公诉机关会将调取证据及恢复法庭审理的建议一并向法院提交,法院作出恢复法庭审理的决定,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按照庭审程序继续开庭审理!
所以,虽然开庭的案件,但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也可以提交新的证据,然后法庭恢复审理后,再对有关证据进行质证,然后依法作出判决!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三家于刑事案件而言,公安机关侦查预审;人民检察院负责代表国家起诉;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审判。既分工又合作的模式。
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侦查预审搜集相应证据随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所移送来的案件,如果证据不够确凿,不能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可以“退补“两次。假若“退补“两次后,证据仍然无法证实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人民检察院将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那么,公安机关将无条件释放犯罪嫌疑人。如果公安机关搜集的证据确凿,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
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并判决。结果或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或是无罪即宣判无罪开释。
刑事案件到了人民法院审判环节,公安机关亦不存在侦查预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