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龙滩水库现在水质是否得到改善?库区周围的环境治理得怎样?水源污染是否得到控制?……为跟踪问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4月8日上午,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太永又来到三龙滩水库开展巡库工作,通过实地察看、问题督办等工作方式,认真落实河长制,持续强化水库治理,用心用情守护好三龙滩水库这一湖清水,为落雁乡集镇人畜饮水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长效长治,常态巡查“不松懈”
一直以来,盐津法院切实履行河长制职责,坚持对三龙滩水库开展常态化巡查,不断加强水资源保护。
对巡查中发现的环湖公路路面卫生较差,部分被落石、泥土堵塞;库区岸边白色垃圾太多;农作物种植面源污染仍然存在;防护围栏管理不到位,部分被人为拆除;垂钓现象屡禁不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向县水库管理局和落雁乡党委、政府反馈,要求立即整改落实。
履职尽责,水库保护“见成效”
三龙滩水库自2021年5月正式下闸蓄水后,曾因集镇生产、生活污水直排,造成水体严重污染,被提起检察公益行政诉讼。盐津法院受理案件后,积极探索环境资源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新模式,通过庭前沟通协调,组织召开行政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对生态损害及修复等事项进行磋商,让水体污染问题得到迅速整改。现在的三龙滩水库,生态环境已得到改善,曾经发黑发臭的水体已经变得清澈,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得到了保障。
立行立改,严督落实“生态美”
“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整改落实,让落雁乡集镇人畜饮水更安全、更放心……”针对存在问题,刘太永院长对相关部门提出具体要求:水库管护和污染源防治要进一步加强;对水质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样监测;防护围栏建设项目要进一步跟进;周边群众的户厕改造要认真排查,做到应改尽改;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对违反库区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共同营造全民参与保护水库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