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9月15日,广东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食品监督抽检信息(20260915),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中山市范围内食品经营环节的三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农产品共98批次,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中山市辉姐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来自中山市高品酒...
9月15日,广东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食品监督抽检信息(20260915),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中山市范围内食品经营环节的三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农产品共98批次,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其中,中山市辉姐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来自中山市高品酒店用品有限公司的餐具、中山市港口镇金上濠大酒楼销售的松软紫薯包和中山市喜佳多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明虾(海水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