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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县“8.21”自然灾害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曾在8月21日发布通报称,经初步核查,该自然灾害发生在该县芦稿镇灯厂村沿江高速JN一标段项目建设工地,工地共有人员85人,截至21日13时30分,成功搜救79人,其余人员正在搜救中。
但在8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经排查梳理,灾害发生时工地上总人数远超85人。
发布会上介绍,灾害发生前,根据天气预报和暴雨预警,防汛应急等相关部门对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进行多次预警和调度,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值班人员等均确认反馈,但并未按照要求及时组织人员避险转移。灾害发生后,金阳县、凉山州先后启动三级防汛应急响应,四川省启动四级防汛应急响应。省委、省政府第一时间对抢险救灾作出部署,省防指立即组织应急管理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赶赴现场,会同属地开展抢险救援,累计投入各类救援力量2000余人,对芦稿林河道、金沙江水域、交通干道、沿河山林等开展拉网式搜救。经搜救,于8月23日、24日、27日打捞上岸4具遇难者遗体。
“随着搜救和核实工作的不断深入,发现项目施工企业上报失联人数存在疑问。”发布会称,省级层面立即成立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重大人员失联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调查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及劳务公司相关人员,同步开展查证走访、数据分析等工作。加强与云南、贵州有关方面协同配合,组织精干警力实地询问核查。经排查梳理,灾害发生时项目工地内有201人,其中149人脱险,4人遇难、48人失联。
调查取证已发现,沿江高速JN1(金宁一)标段项目部及劳务公司刘某等5人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8月2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等5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案件侦办。
四川省副省长胡云在发布会上说,“这次洪灾造成人员遇难和失联,惨痛教训刻骨铭心、令人警醒。尤其让我们非常痛心和愤怒的是,施工企业项目部接到预警后未按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并在事后谎报失联人数。对此,我们将实事求是,全面彻查,对有关负责人依法从严追责问责。”
8月31日,四川省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成都召开。省委书记王晓晖指出,四川是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之地,近段时间以来全省各类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有所抬头,特别是8月21日凌晨,凉山州金阳县发生山洪灾害造成多人伤亡和失联,令人十分痛心、教训十分深刻。特别令人不能容忍的是,还出现有关人员涉嫌瞒报谎报失联人数的情况,情节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