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于飞 蔡飞飞)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现实生活中,往往因为疏于防范,导致自己财物失窃。近日,河东区八湖镇一男子就抓住了人们的这一心理,光天化日,连续两次“光顾”同一家住户入室盗窃。为防止作案后留下痕迹,在入室盗窃得手后他还将现场恢复原样,如此自作聪明,本以为天衣无缝!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难逃警方的“火眼金睛”,形迹败露后被依法擒获。
“您好,警察,我要报警!我近期放在家中的大量现金和银行卡被盗了”!近日,河东区八湖镇的张大爷慌慌张张来到八湖派出所报警。接警后,八湖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赶赴案发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张大爷家没有安装监控,门锁、墙屋、室内并没有被破坏,也未发现被翻动痕迹,现场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随后,民警随即进行摸排走访。就在民警对案发现场周边群众进行走访调查的同时,受害人张大爷透漏了一个对案情进展有重大价值的信息。
原来,张大爷因年龄大,记忆力不好,将银行卡的密码手写在了卡片背面。获悉这一线索后,民警立即调取张大爷银行卡的交易记录。果不其然,有了意外收获。1月8日,张大爷的银行卡内有一笔2100元的取款记录,一名面戴口罩的男子,出现在了银行取款机的监控画面中。男子的刻意伪装,模糊的监控画质,民警并不能辨认出男子的真实身份,案件侦破再度陷入僵局。
为尽快找到案件突破口,办案民警对再次张大爷的银行卡交易记录展开分析,最终发现,有一笔200元的POS机消费也比较可疑。后根据这一线索,民警找到了该POS机的使用地点,河东区汤河镇一加油站。经对加油站监控分析研判,发现在2023年1月27日9时34分许,有一青年进入吧台用银行卡刷POS机,经综合分析对比,确定了河东区汤河镇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锁定嫌疑人周某后,民警立即对其行动轨迹展开研判并实施抓捕。经数日的蹲守,在周某回家途中,依法将其擒获。
到案后,周某对自己入室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周某交代,2022年9月份,其到八湖镇拿药,当时遇到张大爷并聊起家常,遂将张大爷的信息记在了心里。2022年12月中旬,周某因手头拮据没钱花,产生了盗窃的念头。后于2022年12月、2023年1月骑电动车到张大爷房屋附近转悠,在观察四处无人后,借助房屋旁边的树翻进院内,在张大爷房间内四处翻找,将枕头下的银行卡、水卡、存折、医院挂号卡等一并盗走,两次共计盗窃金额17000元。
为防止留下作案留下痕迹,狡猾的周某把钱盗走后,还把案发现场恢复了原样,盗窃而来的这笔钱也很快被挥霍一空。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河东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家中不要存放贵重财物,如有大量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也切忌将自己的银行卡密码泄露给他人。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在家中安装监控,如发现被盗,第一时间报警。与此同时,也提醒那些想不劳而获,用违法手段获取不义之财的人,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莫当“伸手”人,“伸手”必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