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当天,发现自己意外多了一个丈夫,谁当了我10年的丈夫?”成为阿某心中的疑问。 近日,新疆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民政部门撤销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案,并成功化解错误婚姻登记背后的行政争议,申请监督人得以如期举行了婚礼。
申请监督人阿某向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表达谢意时说:“谢谢你们尽心尽力的帮助,困扰我的冒名婚姻登记问题可算是得到解决了!现在我可以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了,太感谢你们了!” 女子领证发现“被结婚” 事情还要从2022年的5月20日说起,阿某与男友特意挑选在这个“520”特殊的日子前往阿克陶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可到了婚姻登记机关却发现阿某于2012年5月7日与一名男子已经登记结婚,遂拒绝为阿某办理结婚登记。 听到这个消息,阿某一脸错愕,自己明明是第一次结婚,怎么会有婚姻登记史?而且自己“被登记”结婚的男子根本不认识。 男友更是一头雾水,两人感情极好,他坚信阿某不可能背着自己与他人结婚。 莫名被扣上“已婚”的帽子,阿某和男友既气愤又委屈,一时又觉得束手无策。 申请检察监督撤销冒名婚姻登记 婚礼在即,领不到结婚证,他们的婚礼也无法继续筹备下去,阿某陷入无尽的烦恼中,她选择了多渠道维权。 向县民政局申请撤销两次“被婚姻”登记记录,却以无权限为由被拒绝撤销。向阿克陶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冒名的婚姻登记,却因不在受理范围而被拒绝受理。
无奈之下,阿某和男友向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民政部门对错误婚姻登记予以撤销。 收到监督申请后,承办检察官及时前往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和阿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调查核实案件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和原始登记材料,并依法询问了当时婚姻登记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建议,证实案件当事人系被冒用身份信息进行了婚姻登记,与其本人真实婚姻情况不符。 鉴于此,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有关规定并基于已查明的事实向民政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建议撤销该婚姻登记记录。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近日,该县民政局作出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撤销了阿某2012年的结婚登记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