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网讯( 武占义)昨日,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在今年的高中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中,军人烈士等子女和环卫工人子女享有加分政策。军人烈士等子女加20分录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政〔2021]48号),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
本网讯( 武占义)昨日,从呼和浩特市教育局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在今年的高中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中,军人烈士等子女和环卫工人子女享有加分政策。军人烈士等子女加20分录取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政〔2021]48号),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可加20分录取。
救援消防烈士等人员子女加20分录取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内消〔2021〕176号),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可加20分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等子女加20分录取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公办〔2019]51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加20分录取。
移民管理人员、烈士等子女加20分录取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总检〔2022]71号),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移民管理人员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移民管理人员子女可加20分录取。
少数民族华侨等子女加10分录取
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不包括其他眷属)、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职满8年且在国家确定的口岸边境管理区基层一线单位工作满3年的移民管理人员子女,可以加10分录取。
环卫工人子女加4分录取
从事环卫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职工子女可加4分录取。
据悉,所有考生只享受照顾分值中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录取。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缴验相关的证件及证明材料。享受加分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经审验确认后,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