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维权网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球 | 时政新闻 | 法制在线 | 质量监督 | 美食 | 史海钩沉 | 图片报道 | 考试 | 维权天地 | 书画 | 公益 | 案例分析
法律法规 | 文教卫生 | 反腐行动 | 民俗 | 经济与法 | 旅游 | 副刊 | 社会万象 | 律师公证 | 焦点透视 | 工交农贸 | 法学教育 | 关于我们 | 公告
新闻资讯 | 反腐行动 | 法律法规 | 舆情检测新闻资讯 | 反腐行动 | 法律法规
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关于合同法的几个问题 工信部天价微博 反贪局长被殴打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反腐行动 >> 内容

临沂一国企董事长受贿26万元 两公司牵涉其中

时间:2022-7-3 6:42:14 点击:

  核心提示:临沂一国企董事长受贿26万元 汇中股份、瑞纳智能两公司牵涉其中在接受纪监委调查近一年后,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售电有限公司(下称“售电公司”)原董事长宫某涛一审判决书公布。6月26日,裁判文书网公布沂水县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宫某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1975年出生的宫...

临沂一国企董事长受贿26万元 汇中股份、瑞纳智能两公司牵涉其中

在接受纪监委调查近一年后,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售电有限公司(下称“售电公司”)原董事长宫某涛一审判决书公布。

6月26日,裁判文书网公布沂水县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宫某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1975年出生的宫某涛,23岁开始在山东恒源阳光热电有限公司参加工作,先后历任恒源热力集团供热公司副经理、智能科技公司董事长、售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恒源热力集团是山东临沂国资委全资控股的地方国有企业,2021年8月26日,据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宫某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临沂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沂水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中秋节至2018年中秋节期间,被告人宫某涛利用担任临沂市恒源热力有限公司供热公司专工、副经理、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智能科技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的便利,非法收受多人所送现金、微信转账等共计人民币25.9万元,并在工程施工、项目验收、产品采购、货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根据判决书公布的犯罪事实,宫某涛受贿共涉及5家企业,其中2家上市公司员工涉案。

2016年春节至2017年春节期间,被告人宫某涛利用担任临沂市恒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智能科技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先后2次非法收受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陈某所送现金共计20000元,并在产品采购、货款拨付等方面为其谋取利益。

汇中股份注册地位于唐山,主营超声热量表、超声水表、超声流量计等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2014年1月23日,汇中股份在创业板上市。

另一家牵涉其中的上市公司为瑞纳智能,也就是在宫某涛落马后的第三个月,瑞纳智能于2021年11月2日在创业板上市。

判决书指出,2016年春节至2018年中秋节期间,被告人宫某涛先后4次非法收受合肥瑞纳表计有限公司(后公司名称变更为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邱某所送现金共计40000元,并在产品采购、货款拨付等方面为其谋取利益。

此外,2007年至2018年期间,宫某涛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收受青岛贝特新仪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所送现金共计79000元,收受青岛海威茨仪表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沈某共计100000元,收受临沂久豪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微信转账共计20000元,并为上述人员及企业谋取利益。

沂水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宫某涛身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国有公司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向原创致敬

特别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仅代表作者观点,法制维权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平台服务转载时均禁转字样,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作品发布后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或删除。邮箱地址zgfzwq_cn@163.com

作者: 来源:裁判文书网-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表评论
  • 大名:
  • 内容:
评论列表
  • 关于我们 | 网站介绍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 法制维权网(www.zgfzwq.cn)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北京吉庆天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电话:010-8627199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内花园胡同3号 邮编:100009

    版权归北京吉庆天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京ICP备13025590号-1 投稿邮箱:zgfzwq_c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