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年关将近,窗外细雪轻扬,天地一片素净。我将最后一份文书归档,指尖不经意间抚过王某故意伤害案的卷宗,心绪随雪花缓缓飘落,又飘回了那个风雪交加、寒意彻骨的深冬清晨。
公安机关移送我院审查起诉王某故意伤害案的第二天,我阅卷完毕,案件看似寻常:乡村集市,两名妇女因几件小商品引发纠纷,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倒地,后李某的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卷宗里证据链完整,伤情鉴定、证人证言、出警记录、笔录材料、监控视频等环环相扣,案件事实已然非常清晰。
本以为此案可以很快结案,可就在依法传唤王某接受讯问时,意外突至。反复拨打王某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办案民警传来消息,让我手中的笔骤然停顿:王某因重度抑郁症复发,在某精神病院住院。
这薄薄卷宗之外,
定然藏着我们都未曾发现的风雪与寒凉。
我当即决定:此案并不简单,必须奔赴医院,亲见当事人,倾听她藏在风雪里的心声。
出发时天刚微亮,深冬寒风卷着雪沫扑打车窗,车轮碾过结冰路面,发出细碎而沉重的回响。道路两旁田野被厚雪覆盖,天地间只剩单调的冷白,如同此案,表面平静无波,底下却藏着我们未曾触及的坎坷与寒凉。
抵达医院,我们先见到王某的主治医生,向医生询问了王某的病情和注意事项。不多时,王某的婆婆匆匆赶来,瘦弱的身躯裹着一件旧棉袄,满脸风霜,眼底里满是辛酸,一见到我们就红了眼眶。
门被轻轻推开,王某走了进来,宽大的病号服衬得她身形愈发单薄,脸色苍白得如同窗外的积雪。她目光扫过我们身上的检察制服,整个人猛地一颤,像寒风中受惊的雀鸟,一头扎进婆婆怀里,浑身颤抖不止。
那一瞬间,我的心被狠狠揪紧。连忙耐心解释和安抚。婆婆也紧紧抱着她,轻声抚慰。许久,王某才稍稍平静,却依旧死死攥着婆婆的衣角,不敢抬头,仿佛一松手,自己就会被无边的恐惧吞没。
就在这场小心翼翼的交谈中,我们终于拼凑出王某在卷宗之外的完整人生。
王某自幼在父母的争吵与打骂中长大,敏感、怯懦、自卑,常年困在黑暗与自我否定之中,被抑郁症缠身。婚后,王某的人生轨迹才悄然转变,丈夫与婆婆用耐心与温情一点点照亮她的精神世界,陪她治病,慢慢走出了阴影。不久前,婆婆见她状态渐好,便让她到集市摆摊卖点日用小商品,多和别人说说话,感受外面一点人间烟火的暖意。
那些日子,王某眼里渐渐有了光亮,生活仿佛迎来久违的暖阳。可谁也不曾想到,一场危机突然出现,竟将她重新推入风雪深渊。李某买了东西后以质量问题为由,回到摊位对她大吵大闹,言语刻薄,不堪入耳。王某愿意退款,可李某不依不饶,围观者越聚越多。王某低着头,攥紧衣角,她向李某解释自己有抑郁症不能生气,只盼风波早些平息,可李某却越骂越凶,手指径直戳到了王某的脸上。
这一戳,戳碎了她所有的克制与忍让。童年的恐惧、连日的委屈、当众的羞辱,在那一刻轰然爆发。她大脑一片空白,只剩下本能的反抗,抬手推开了对方胳膊,两人拉扯间摔倒在地,随后民警赶到。最终,李某构成轻伤二级,而本就脆弱的王某,抑郁症复发,住进了医院。
“检察官同志,后悔啊!” 婆婆捂着脸,满是心酸与无奈,“我只想让她出去看看,谁想着能出这事呀”
返程途中,车内一片沉默。窗外风雪更紧,天地苍茫。从检多年,我已熟练在证据里还原真相,在法条中界定罪责。但这一次我懂得:卷宗再厚,写不尽人生百态;条文再细,装不下人间悲欢;流程再顺,也不能忽略藏在案件背后的风雪与寒霜。
为还原真相,我们重新梳理了证据,仔细分析监控细节,调取病史记录,听取专家意见,同时协调多方共同参与调解工作,李某也认识到了自己那天行为的错误,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最后院里召开联席会议深入讨论,一致认为:王某已保持了自身条件下最大程度的隐忍与克制,她的行为不是蓄意伤人,而是一名弱者在吵闹与冒犯面前的本能反应,王某没有伤害他人身体的主观故意,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决定不起诉。
我们再次来到医院,已是风雪停歇、暖阳初照的晴天。阳光穿透云层,洒在窗棂上,落在鲜红的院印上,温暖而明亮。婆婆捧着不起诉决定书,看了一遍又一遍,抱着王某温柔地说:“好了,都过去了!不用再想了,咱们好好看病,回家好好过个年!” 王某靠在婆婆怀里,已泣不成声,在场之人,无不红了眼眶。
案件虽结,触动长存。从风雪漫天到暖阳普照,从寒意彻骨到人心向暖,这条办案之路,亦是一场温暖的救赎。雪落无声,却滋润大地;法亦有情,可融化冰霜。法律如同一束穿透寒冬的光,照亮迷茫,抚慰伤痛;又如一方坚实的港湾,守护弱小,托举希望。
我们的使命从来不止于办结案件,更在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让正义之光温暖每一个被风雪冰封的角落,照亮每一段奔向春天的路。(作者:口述/沈德香 整理/郇超)
供稿| 第一检察部
编辑| 杨意
审核| 徐善文
终审| 马宗飞
郯城检察
期数:2026年第39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