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德州市检察院:四检融合,积极履行“监督”“办案”“服务”职责山东省德州市检察院聚焦“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创新开展涉营商环境融合式、综合性的“四检”办案模式,强化内部办案协同和外部衔接配合,积极履行“监督”“办案”“服务”三项职责,助力优化德州法治化营商环境。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陈...
德州市检察院:四检融合,积极履行“监督”“办案”“服务”职责
山东省德州市检察院聚焦“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创新开展涉营商环境融合式、综合性的“四检”办案模式,强化内部办案协同和外部衔接配合,积极履行“监督”“办案”“服务”三项职责,助力优化德州法治化营商环境。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陈晓梅,介绍德州市检察院创新开展的四检融合办案模式,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体现在“专”字上。市检察院成立以许勍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组建了营商环境工作办公室,通过“四轮驱动”,高效履职的“一站式”专业化服务,最大限度实现案件办理“环节最少”“用时最短”“质量最优”“服务最佳”的预期效果。
体现在“实”字上。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市检察院配套制定项目实施意见,做到“定好盘子、理清路子、开对方子”,同步召开全市工作部署会,推进工作项目化、具体化、清单化,做到“起步成气势、一月成形式、季度成大事、半年成定是”的营商效果。
体现在“融”字上。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有机融合、一体履职,结合运用“检察大数据”,真正做到打破线索壁垒、强化信息沟通、规范线索移送,实现涉企案件在“四大检察”职能之间的线索同步发现、双向移送、协同办理,充分发挥出法律监督整体效能。
体现在“深”字上。涉深水者得蛟龙。市检察院深化营商环境服务理念,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违规与个人犯罪,平等保护大中小微各类企业,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