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山东省莒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丙伟作为主讲人,为干警们讲授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授课过程中,卢丙伟同志从解释制定的背景经过、价值取向、主要内容等方面出发,对新规进行了细致入微地分析讲解。同时,还结合具体实例,以及在法...
近日,山东省莒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丙伟作为主讲人,为干警们讲授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授课过程中,卢丙伟同志从解释制定的背景经过、价值取向、主要内容等方面出发,对新规进行了细致入微地分析讲解。同时,还结合具体实例,以及在法院多年审判实务经验,着重解释说明新规中不再以数量而是以价值作为定罪量刑标准、针对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作出的专门规定等要点,帮助干警们更好地理解掌握新规。
本次授课理论功底与实践经验兼备,对检察工作的开展有很强的指导性。青年干警们纷纷表示,将用好“莒检微课堂”、“法舟酌理”青年论坛等平台,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能力,早日成长为专业领域的行家里手,为打造办案强院、服务聚力“突破莒县”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