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杨忏悔录节选
李杨,男,1967年1月生,曾任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
2021年5月,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11月,李杨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忏悔书节选
我成长为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仅用了8年时间,3年后便做了市检察院的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1年多就转任副检察长,10年后提升为市检察院的检察长,成为了副厅级领导干部。也曾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十大杰出青年卫士。面对平台叠加,奖章成筐,我想到的不是党组织的培养,而是觉得是自己辛苦干出来的,骄傲情绪随着职务的升迁逐渐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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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收了第一笔黑钱,当时很害怕,生怕东窗事发,但是很快被物质带来的快感代替了。潘多拉的盒子一旦开启便难收场,我利用对法律的驾轻就熟,只要不涉及司法公正、徇私枉法以及不涉黑的老板我都乐意交往。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收受贿赂、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我都干。凭着自己担任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检察长的“威信”,大部分老板都买我账,通过不断的“踩红线”“踩底线”,渐渐的让自己的腰包鼓起来,非法积累了上千万的财产,高高兴兴的过着人上人的日子,亦官亦商。哪里知道自己是在邪路上越走越远,积重难返。当自己打着纪法的手电筒到处照别人的时候,岂知“黄雀在后”,没有人可以是纪法域外之人,被捉只是早和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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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因群众举报被组织函询,但当时认为回个函忽悠一下就过关了,不会查到自己头上。甚至认为,我就是侦查专家,在全省都知名,没有谁会轻易动我,动我也难办倒我,致使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三令五申,我都思想上不重视,执行不到位,我行我素,阳奉阴违,不收手、不收敛,收受贿赂,继续想着法子投资经商办企业。以上种种都是因为私欲膨胀,忘了规矩和纪律,没有算好经济账、政治账和亲情账。忘了当官为什么?当官干什么?底线红线在哪里?“清”“亲”两字认识不清,界线不明,原则底线全面失守,最后造成今天如此严重的后果。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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