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率100%,郯城法院员额法官徐祗峰处理案件以调为主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姜曼
徐祗峰,现任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道交速裁团队负责人,一级员额法官。多次荣获法院嘉奖;2018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平安郯城建设先进个人;2019年被临沂市中级法院授予三等功;2020年被临沂市中级法院授予三等功;2020年被评为郯城法院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10月份被评为全县最美十佳政法干警。
加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
徐祗峰立足审判工作岗位,牢记初心使命,积极担当作为,充分展示了一名党员法官的精神风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开拓创新精神、吃苦耐劳品质以及由此产生的强大执行力,促使徐祗峰在工作岗位上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公正司法、文明办案,担当重托、不辱使命。该同志在办案中自觉排除干预,不受亲朋好友的干扰,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充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脚踏实地,任劳任怨,每年都能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业绩考核各项指标都位居全院前列。
精钻细研,提升素质能力
针对辖区社情民意,徐祗峰创造性地展开工作,努力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他积极探索道交案件审判的新途径、新方法,潜心钻研定纷止争的调解技巧,处理案件坚持以调为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根据道路交通案件的特点,对号入座,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以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徐祗峰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审判执行经验,他所办案件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绩效突出。2020年,徐祗峰团队收案1820件,结案1822件(含旧存2件),结案率100%,平均办案天数1.65天,调解结案560件,调解率达32%。今年截止10月31日,收案1526件,结案1526件,结案率100%,平均办案天数1.68天,结案率和平均办案天数居全市民事速裁团队第一名。另外诉前调、撤案件286件,所办案件无一上访、缠诉,受到了案件当事人、辖区群众和驻地党委、人大的好评。
勇于担当,创新审判模式
工作中,徐祗峰奔着问题去,迎着困难上,善于用创新的思维对待工作,他带领道交速裁团队全面推行“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庭审效率。
一是“门诊式”办案,实现简案快审。在立案大厅设立专门窗口,安排两名干警负责材料收取及开庭传票邮寄事宜,对于每日新收案件,及时通知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特别是疫情期间,通过电话、微信与当事人沟通,借助互联网以“线上”方式审结案件近百起,99%以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从立案到排期不到半个小时就完成。对于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制作、送达民事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迅速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安排庭审,简化庭审程序和裁判文书,推进当庭宣判,多措并举推进繁简分流机制实质化运作。通过运用“道交一体化”平台,实现了一网办案、快速调解,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二是“量贩式”审理,提升庭审效率。进行类案审理,集中时间多案同审、多案连审,减少因环节分散浪费司法资源,向集约要效率。例如,对被告是同一保险公司的案件,集中排期调解、开庭,既方便其代理人前来应诉,也方便审判人员的审理。通过这种方式,有时一天就能完成十余起案件的调解或庭审,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也缩短了审判周期。同时采用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裁判文书,进一步提高结案效率。
三是“上线式”办公,缩短工作流程。借助智慧法院建设,努力构建在线立案、在线证据交换、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常态化电子诉讼模式,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案。充分利用智能化文书体系建设成果,程序性文书智能化应用率达到100%,自动生成应诉材料、庭审笔录模板、生成裁判文书、线上审签、电子签章,极大提高了书记员的效率,降低了出错风险,加快了审判流程运行速度。
四是“沙漏式”管理,“倒逼”审理提速。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马上开启倒计时。对于车辆保全的案件均于立案当日办结;对于上午开庭审理的案件,当天完成裁判文书撰写及送达工作;对于下午开庭审理的案件,于次日办结;对于调解、撤诉结案的案件,于当日完成法律文书送达、案件报结工作,于两日内完成卷宗整理、电子卷宗上传等相关的整理工作。案件审理计时由过去以“天”为单位改为以“小时”为单位,“倒逼”团队成员时刻绷紧“速度”这根弦。
徐祗峰团队审结的案件大部分实现了当日立案当日结案。一年多来,徐祗峰团队的结案率、简易程序适用率、平均审理周期、一审服判息诉率等主要绩效指标均居全市、全省法院前列,结案率和结案速度多次在全省拔得头筹。
积极作为,推进诉源治理
徐祗峰针对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的实际,积极在源头化解上想办法、出实招,探索矛盾纠纷化解的最“短”通道,趟出诉源治理的新路子,今年以来诉前化解各类纠纷400余件。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降低解纷成本。徐祗峰通过积极协调,在交警大队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安排专人排期坐班办公,与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联动,及时开展交通事故纠纷的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此举提升了解纠效率,降低当事人的成本,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道交速裁团队工作站自5月底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98起纠纷。倡导“无文书”理赔,简化解纷程序。与保险公司理赔岗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简化理赔上报流程,对于诉前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法院不再另行出具调解书或司法确认裁定书,直接由当事人和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即可当场快速理赔,切实减少纠纷处理的时限和索赔时间。自4月份推行此种方法以来,道交速裁团队共结案178件,理赔时间平均缩短10-15天。法官助理主导调解,节约司法资源。
徐祗峰积极调整审判辅助人员角色定位,让专业能力强的法官助理担当诉前调解的主角,对标的较小、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的案件采用由员额法官指导、法官助理主导的方式展开诉前调解,明确赔偿标准,当事人当庭给付即做结案处理,不再另行出具调解书,也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诉前调解质效。自3月份以来,道交速裁团队诉前调解当庭给付的案件达220余件。公证介入调解,给当事人吃下“定心丸”。对于诉前达成调解但不能当庭履行的案件,徐祗峰创造性地引入公证机制,邀请公证人员对调解文书当场予以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案件即作结案处理,法院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费,公证机关则相对降低收费标准,真正实现司法为民、让利于民。
初心如磐,落实司法为民
徐祗峰牢记初心使命,踊跃参加法院组织的主题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党员法官的责任和担当。在他的心中,群众利益无小事。他用一颗赤诚的奉献之心热情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工作中,他每时每刻都在认真践行“吃苦耐劳、敬业奉献、创新实干、拼搏争先”的沂蒙法官精神,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和“五个严禁”规定,文明办案,廉洁自律,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也从无错案、重大过失引起重大涉诉信访舆情事件发生。在群众眼里,他是一位“清水一样的法官”,更是一位主持公道、值得信赖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