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通讯员:张平)为认真贯彻上级法院执行案款发放清零要求,2021年11月18日,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开展执行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在集中发放执行款现场,向6名当事人案款3.54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的“线上”方式,发放8件案件8名当事人案款共12万余元。此次集中发放执行款现场主要涉及的...
(通讯员:张平)为认真贯彻上级法院执行案款发放清零要求,2021年11月18日,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开展执行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在集中发放执行款现场,向6名当事人案款3.54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的“线上”方式,发放8件案件8名当事人案款共12万余元。
此次集中发放执行款现场主要涉及的是一件诈骗案件中的6名受害当事人。2011年4月至2012年7月期间,6名当事人被王某某以丢包的方式骗取现金及银行卡存款7万余元。本院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案件移送执行后,本院对王某某犯罪所得赃款3.54万元予以追缴,并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现场向6名当事人发放。
此次发放现场领取案款的当事人均为七八十岁的老年人。其中,88岁高龄的肖某领到执行款后,对执行法官感激不尽,一直拉着法官的手表示感谢说:“自己的养老钱当年不小心被不法分子骗取,快十年了,法院的法官们没有放弃执行,如今能追回被骗的钱,真是为我们老百姓着想办实事的好法官”。
今年来,永善法院党组班子高度重视执行工作,从人财物最大限度给予保障,同时采取现场、媒体、网络多种查控设限方式,穷尽执行措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为保证当事人尽快得到案款,永善法院执行干警长期开启5+2、白加黑执行模式,对执行到款项的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向当事人发放,努力让法院生效判决变现,实现执行案款发放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