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沂蒙检察官】李尊鑫:把“能动检察”装在心中
李尊鑫是一名标准的80后小伙,2010年考入山东省蒙阴县检察院,现任第四检察部二级检察官。
他身材瘦弱,性格直率,不论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嘴角永远带着笑容,周身始终洋溢着青春向上的气息;他始终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用自己的激情和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践行一名人民检察官的职责使命;他始终把“能动检察”理念装在心中,酷爱学习,主动作为,精益求精,用扎实的业务功底把每一起案件办到了极致,用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了同事和当事人的认可。
从事检察工作11年来,李尊鑫独自承办各类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300余件,参与办理各类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60余件……他先后被评为“临沂市优秀公诉人”“临沂市民事检察业务标兵”“临沂市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平安蒙阴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蒙阴县扫黄打非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一种追求,
让青春在每一起检察办案中绽放精彩
办理案件时,多想一层,多做一点,既规范办好案件,又积极践行“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最大限度减少发案率,预防犯罪,是李尊鑫的不懈追求。
2015年,蒙阴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时间跨度长达21年的审查逮捕案件,李尊鑫主动承办了此案。
该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伙同张某某于1994年持械抢走某加油站店内现金及物品共计8000余元,案发后李某某潜逃,公安机关多次抓捕,直到2015年抓获。
因归案时间长,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受理案件后,李尊鑫除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外,认真分析了追诉时效、新旧刑法的适用等问题,最终确定本案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及时对在逃21年的李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办结后,李尊鑫精心制作了《在逃二十一年仍被批捕,检察官向你介绍犯罪追诉时效》的新媒体作品,被省、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转发,临沂电视台《沂蒙检察》栏目也对本案做了深度报道,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
邻里亲属之间发生的轻伤害案件是常见的案件类型之一。李尊鑫在办案过程中,积极践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好群众矛盾化解工作,传递法治温度,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
2012年,他办理的文某某故意伤害案中,文某某与其侄子伊某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过程中,文某某用拳头将伊某某打致右耳膜外伤性穿孔构成轻伤。
该案到期日恰逢新年,如果单纯地将该案一诉了之,被害人不但得不到赔偿,而且有可能会更加激化两家之间的矛盾。李尊鑫及时到案发地进行走访,客观深入了解案情,多次同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交流和释法说理,最终使两家握手言和,并依法对文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通过多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他总结出了思想上不畏难、调解上不怕累、方法上不呆板、过程上不违法“四不工作法”,并积极撰写文章,从当事人、司法机关和社会角度分析轻伤害案件调解的现实意义,为同事调解办理轻伤害案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案件的及时调解,降低了逮捕率,节约了诉讼资源,更全面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种责任,
用履职担当守护公共利益
2017年6月,《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标志着我国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为充实工作力量,2017年12月,李尊鑫被调整到当时的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表,他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努力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引领办案实践。
2019年,李尊鑫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时,发现涉案公司存在欠缴税款的公益诉讼线索,遂依法立案并经全面调查核实后,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全面履行税收监管职责,共收缴欠缴的各类税款及滞纳金71万余元,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电梯安全关乎千家万户,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4月份,李尊鑫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蒙阴县大多数住宅小区电梯普遍存在未按要求进行登记、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等安全问题,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遂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所有在用电梯开展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电梯安全知识宣传。
他的这份检察建议,有力推动了行政机关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促进了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消除电梯安全隐患,维护了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了检察公益诉讼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坐在办公室里等不来案子,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相比其他检察业务工作,更需要‘能动检察’理念的指引,只有主动出击,走出去,才能发现案件线索,才能更好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这是李尊鑫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最大的感受。
一种坚持,
在总结学习中磨练成长
李尊鑫酷爱学习,在经历的多个工作岗位上,他都从一名业务“菜鸟”做起,积极向同事学、向领导学、向书本学,通过刻苦学习在最短的时间里成为行家里手,并最终成为全院的业务骨干。
总结办案经验是李尊鑫最喜欢做的事情。从事检察工作以来,他先后撰写各类总结、调研、汇报、宣传等信息材料100余份,多篇作品被系统内部刊物和新闻媒体、理论刊物刊载。
2020年6月,李尊鑫又接到了参加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岗位练兵比武竞赛的任务。
距离比赛仅有一个月的时间,李尊鑫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克服工作、学习与家庭生活的矛盾,利用周末和晚上的时间,集中对民商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等内容进行了认真复习,最终在全市业务比武竞赛中获得了“临沂市民事检察业务标兵”荣誉称号,既展现自身精湛的业务素养,也更好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从检11年来,每一次岗位的调整,每一次角色的转换,都给李尊鑫带来了源源不断的成长动力。
他深知良好的检察职业道德、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缜密的逻辑思维、敏锐的办案视角……是一名优秀检察官的必备素能,在成长的道路上,他正一步一个脚印地朝着这个目标前进。
来源:蒙阴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