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八部门,2月6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或提供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金融业务及非法集资等,均属非法金融活动,必须予以禁止。但经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依托特定...
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八部门,2月6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或提供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金融业务及非法集资等,均属非法金融活动,必须予以禁止。但经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
同时,境外单位与个人亦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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