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人民调解中心:
三年的僵局被调解员一“朝”打破
“以前碰到工程质量、工程款要不回来等问题,不知道该去问哪个。现在有啥需求在微信群里说一声,网格群里的人民调解员就会及时回复,帮助处理,感觉很暖心!”。
近日,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通过“进圈入群”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并结案,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
2022年5月,钱某给贾某承包的89团某连队项目提供混凝土,双方口头约定,混凝土价款每方300元,完工后结算。同年8月2日,项目完工后经双方对账确认,混凝土款共计181900元,贾某已陆续给钱某支付混凝土款121000元,还剩余60900元未支付,双方均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后钱某多次向贾某索要剩余混凝土款无果,直到2024年底,通过朋友得知居民微信群内有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内,于是钱某第一时间联系了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市人民调解中心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并申请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了解到,钱某在供应混凝土时提供了混凝土检测报告,且前期混凝土使用过程中未出现问题。然而,后期混凝土出现了开裂、起灰等情况。贾某认为混凝土抗压强度值不达标,要求钱某进行整改。钱某虽认为并非混凝土质量问题,但仍配合对场地表面进行了修复、加固,可惜效果不佳,双方就混凝土质量是否存在问题,产生分歧,贾某也因此迟迟不支付剩余混凝土款。
面对这一复杂情况,调解员查阅了相关信息资料,深入分析争议焦点,认为如何界定混凝土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成为化解此纠纷的关键。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方面向双方释法,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并指出我国《民法典》关于产品责任的举证问题,同时根据查阅资料显示混凝土场地质量问题可能有多重原因造成,如天气炎热、浇筑过程中操作不规范或养护不到位等;另一方面调解员平衡双方利益,从互惠互利双赢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理解。
最终,通过人民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自愿各退一步,达成了一致,贾某向钱某支付混凝土款40000元,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后,贾某当场将混凝土剩余尾款转给了钱某。
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主动在“圈群”中收集群众诉求,并将其交予相关责任岗位,从而形成了“圈群反映、网格接单、部门办理”的工作闭环。89团司法所干警黄春辉表示:人民调解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参与,团场、连队(社区)已形成“私事不出户,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团”的工作格局。
这起混凝土质量争议的调解成功,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彰显了司法的公平正义与温度。(侯宝成左秀娟)